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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式員與香雞排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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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式員與香雞排

GP:0

#1  文章sysop » 2010年 3月 24日, 06:44

 

程式員與香雞排
當程式員很可憐,在台灣當程式員尤其可憐。薪資低、工作量大、地位不高、技術又容易被淘汰。難怪有人半開玩笑地告訴我,他以後不寫程式要改行去賣香雞排。

照理說,軟體開發是很專業的領域,越是專業的領域,越是處於金字塔的尖端,應該薪資很不錯才是,但不知怎地,台灣的程式員就是從來未獲重視。我們不要表面上的重視,我們要薪資上的重視。據我所知,大陸程式員的薪資水平,比起我們台灣高出許多(從國民所得、物價、房價來比較),美國程式員的薪資更是高得讓我猛嚥口水。

想想看,如果你在台北市租一間會漏水的小公寓,月租兩萬元(管理費和水電另計)。莫名其妙的多元入學方案實施之後,小孩壓力更大,要補習的東西更多。如果你有兩個小孩,每個月的補習費共要花上五千元。小孩要學費、生活費,又是另一個五千元。(乾脆含淚將小孩送人扶養。)

長得不怎麼好看的老婆就只會天天敷 SKII 面膜,因為她妄想 SKII 獨特的 Pitera 成分可以讓她的皮膚水水嫩嫩的,就和鄭秀文一樣。明明身材不好,卻又特別喜歡買DKNY 昂貴的流行服裝。

光是這些支出加上你自己的支出,就已經超過五萬元了。你認為軟體公司會花五萬元請一個程式員嗎?在台灣,程式員要有五萬元以上的收入,恐怕要另有兼職才行。

於是你到歐萊禮兼職翻譯書,拼了老命把下班後的時間和假日的時間都拿來翻譯書,結果超過半年才翻譯完一本,還好歐萊禮仁慈不扣你延遲交稿的違約金。但這半年來身體變差了,微薄的稿酬光是拿來扣掉白蘭式雞精和補藥的支出,平均一個月也只多了約一萬員的收入,但總算因此達到收支平衡。

但這倒也不算真正的收支平衡,意外的收入支出也是有的:統一發票中獎收入平均一個月進帳 200 元,但偶而被倒會,加上有某個不長進的親戚時常來伸手要錢,你每個月還得多支出 5,000 元。婚喪喜慶的禮金支出、平常還要繳這個稅和那個稅、這個費和那個費的 ... 每每讓你心疼地暗暗叫苦。

台灣的軟體公司一向不肯好好地花錢雇用優秀的程式員,還奢談什麼知識經濟。在寫程式與賣香雞排之間作抉擇,如果我要留在台灣,我可能會選擇賣香雞排,如果我要出國謀生(美國、新加坡 ...),我會選擇寫程式。畢竟,要寫程式,就要到一個尊重程式員專業能力的地方。寫程式的薪資不高,就沒辦法吸收好的人才,至少我就不打算在台灣寫程式寫太久。興趣當然重要,但付不出帳單光靠興趣撐著,你認為能撐多久?賣香雞排稱不上是知識經濟,但只要不炸得太難吃,至少收入比寫程式好。


所以我覺得,到夜市賣香雞排的提議還真是可以考慮考慮,畢竟在台灣當程式員,一家大小在除夕夜如同賣火材的小女孩一般餓死凍死的機會很高。賣香雞排,雖然辛苦,但看著香雞排老闆們眉開眼笑的,荷包滿滿的,還可以趁著傍晚開市前,開著賓士轎車帶著全家出遊呢。

台北市饒河街夜市的攤販告訴我,攤位租金一個月一萬元出頭,我估算了一下,如果我平均一天擺攤 6 小時,賣了香雞排 300 個,每個淨賺 13 元,一個月淨賺117,000 元,扣掉攤位租金 15,000,可以收入約十萬新台幣(免稅),實在比程式員
普遍的月薪 30,000~40,000(未稅)好太多了。而且香雞排的炸法不會每年推出新版本 (誰知道? 連香腸都有很多口味了, 香雞排也有炭烤的不同口味...)。

在台灣的軟體公司內部,有許多非科班出身的程式員,他們的薪資低廉,通常又很努力。軟體公司就算聘到了這種便宜又努力的程式員,也不要太高興,因為這樣的程式員,通常都只是把目前的公司當一個學習的過渡階段,等到學得差不多,拍拍屁股就走人了,才沒打算一輩子接受這樣的低薪。但可悲的是,大部分的公司都沒有良好的程式員生涯規劃制度,反正大家互相利用。所以這些程式員很可能在做計畫的過程中,學不到東西又磨得身心俱疲。

所以,何苦來哉!不如我們通通去賣香雞排吧!但是你們只能到通化街夜市和士林夜市賣,不可以到我屬意的饒河街夜市和我搶生意(我打聽過,饒河街的攤位租金是三者中最便宜的)。我的攤位名稱要取做什麼呢?... 嗯!就叫做「Java 雞排」好了,以紀念我曾有過的 Java 程式員身份。我打算把雞排分成三種大小,最大到最小分別
叫做 J2EE、J2SE 以及 J2ME。哪天你到饒河街夜市,發現了一個乾乾瘦瘦、看起來營養不良的少年頭家用著生硬的台語在吆喝著:「來呦!來呦!好呷的香雞排,J2EE 一塊 50,J2SE 一塊 40,J2ME 一塊 30......」請你也來光顧一下吧!... 看在 Java 的份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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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ackland 站長的經歷
看到這篇文章...猛然一驚...我還以為是在寫我的遭遇勒.......
熟識我的朋友及同事都知道,我常開玩笑要去弄間「阿鮑雞排」出來,因為我真的覺得賣雞排比寫程式好賺......

其實我以前也是某間公司的程式設計師,還記得剛進公司時雄心壯志,每天晚下班回家還拿公司產品的程式碼猛 K,就是希望能夠早點進入狀況,獲得公司賞識.....

但是沒過三個月,我的這股鬥志和雄心就被澆熄了,老闆的 IDEA 及變化,讓我覺得每天看書 12 小時都不夠,還記得那時我被要求要 3 個月寫一個產品,而且還要支援微軟最新的規格,什麼MAPI、COM+、DCOM....的....嘿嘿....換做現在的話,大概就是 .NET 了吧.......

好吧!那時的我還把程式設計當作娛樂,所以咬著「麵包」給他繼續幹下去.....不過....一年後我離職了....因為我發現台灣軟體公司的「老闆」與「員工」,有一個很大的價值觀落差....

那就是「老闆」每天想的是如何「賣股票」,而員工每天想的是如何「賣產品」(因為員工沒股票好賣).....

老闆搞 Image、弄幾個 Prototype 的產品,然後搞個說明會,Demo給一些所謂的「大棵呆」金主看,然後弄個現金增資,他的股票就可以從 10 元飆漲到 20、30、40........

他幹嘛還管產品可不可賣啊!

而員工呢?一般都是希望公司營運良好,年終可分紅......所以拼命想賣產品拼業績.......而這就跟軟體公司老闆的觀念差距多多....所以我那時常常搞不懂,我怎麼每 3 個月就要換一套新產品開發,而每套產品都是 Prototype ,卻沒一套正式成熟可賣....如果你搞過軟體研發,就知道其實 Prototype 之後的 Debug 和 QA 才是最難、最重要的步驟....一套 Bugs 滿天飛的軟體程式,我想是很難在市場生存的.......

而台灣軟體公司大部分的老闆都知道,賣股票絕對比賣產品好賺.....尤其你知道目前軟體業的「實情」,你多久沒去買過「原版」套裝軟體了呢(遊戲軟體除外)?因此真心投資研發軟體的老闆說真的台灣不能算多,而且這中間搞成功的更少,你知道目前比較知名就哪幾家軟體公司而已了.....所以當你搞懂台灣大半所謂軟體公司的「老闆」是想賣股票之後.....你還有點想法的人,大概都會選擇離職了吧..........除非你也是只想賣股票的一丘之貉........不過能拿到股票的程式設計師應該不多吧........

所以在我對台灣軟體工業灰心之後,我那時考慮了很久,決定暫時回到出版業....這個我一直當作副業的行業....在這裡,我面對的是讀者,他們喜不喜歡是非常直接的,畢竟他們是掏錢出來買書的,不會搞專賣股票那種「Black心」的行為......

我應該算是台灣早期幾個在媒體上寫有關駭客文章的人吧(Computer!DIY 雜誌,各位還記得嗎?),那時在雜誌寫駭客的東西,邊研究邊發表,其實我覺得那時是很有衝勁很快樂的,我也一直以為我應該會持續下去的.......直到出了「駭客解凍」這本書之後,我這股衝勁完全消失了............

一個駭客的主題,在台灣出版界不到半年的時間就可以被「做爛掉」,前一陣子跟學貫的副總談有關目前市場電腦書的狀況,他們說現在有關駭客的書都賣的不好......我想讀者眼睛畢竟還是雪亮的吧.....

一個特洛依木馬可以被寫成 N 本書,還有真正駭客的攻擊手法難道真的是「那種僅懂 OFFICE 操作就可以入侵的方法嗎.....」(註:沒有污辱只會 OFFICE 操作讀者的意思)

我當初其實規劃的駭客書是 12 本,從 WEB 網站開始、WINDOWS系統、特洛依木馬、個人系統防護、、網管的安全參考手冊、真實駭客使用的技術介紹(什麼是SYN Flood、IP Spoofing...等等)、緩衝區溢位入門、緩衝區溢位實作、駭客所使用的網路程式設計技術(上)、駭客所使用的網路程式設計技術(下)、 Linux&UNIX 系統入侵、真實駭客的一些故事(我想嘗試寫些文學作品),大概就這 12 本.......而這中間關於 Linux、UNIX 的部份,我因為考慮到我對於這部份不是很熟,所以我後來有刪掉了....你們也會發現我講這兩個系統的文章從不寫 Computer!DIY 雜誌後就沒新的了.....因為我覺得光 M$ 就可以搞掉我全部的精力,所以實在沒餘力去碰這兩個系統........雖然以前有花一段時間研究過........

寫這 12 本書(不該說 11 本才對)本來是我很大的一個夢想.....不過現在覺得這個夢想已經沒必要了.....

說點好笑的.....我前一陣子在研究如何煮綠茶、蒲菊茶、清茶.......如果哪天你看到街上貼著「阿鮑喫茶」的涼水攤的話,麻煩來光顧一下......我覺得我煮的茶比目前外面賣的大部分店都好喝....因為我水放的比較少........而且我發誓,我一定會本著良心少放點冰,多加些茶給你的..........

抱歉打攪各位時間看我的廢話,請多包涵包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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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這幾天去書局又看到一本講後門、特洛依木馬的駭客書.....粉厚的一本、粉貴、粉XX....
真是奇怪,原來在台灣「駭客 = 特洛依木馬」,「蒐集」(or 「翻譯」?「抄襲」?)一大堆特洛依木馬的整理資料,就可以打者駭客的名號賣粉貴的一本書.....真是聰明.......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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